* Lot 1167
北宋早期“桂阳监库”五十两银铤
估价(人民币):300,000-400,000
成交价(人民币):345,000
简介
北宋早期“桂阳监库”五十两银铤一枚,重量:2019克,铤面阴刻“专秤 李莘等 録事参军记”,共计十字,并砸花押二处;“专秤”即秤子,官府差役,“録事参军”为官名;底部阴文铸铭“桂阳监库”四字;此铤造型上下平坦,中部束腰,四角略显尖翘,与目前有文献记载之北宋铤形制一致,具典型的北宋式样;此外,拍品还与1997年印坦沉船出水一枚“桂阳监”五十两银铤如出一辙,应同为位于湖南郴州的北宋唯一州级矿冶监“桂阳监”销铸;北宋银铤存世寥若晨星,且多为公立博物馆收藏,民间流传绝少,此枚“桂阳监库”铭五十两银铤为首次发现,目前各类书刊文献均未见记载,公开拍卖更为国内外首次,对于宋代财税史及古代白银货币史的研究,均具有极高的历史文献价值和重要的文物收藏价值,珍罕之至
本件拍品的金属X射线检测数据为:含银98.43%,含金0.77%,含铋0.34%,含铅0.24%,含铟0.10%,含锰0.06%,含铜0.05%。
桂阳地处现今湖南省郴州市西南部,素称“八宝之地”,自古就是重要的矿冶与铸钱机构所在地。“桂阳监”之名始于唐代,为专理矿冶和铸造货币的县级监,五代后晋天福四年(公元939年),为充盈国库,将白银作为准货币,进入市场流通,通过郴桂别立,升桂阳监为州级监,使桂阳监由铸钱和多种矿冶生产地转变为单一的银冶监。宋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宋师攻陷湖南,郴州归于北宋版图。作为唯一的州级矿冶监,桂阳监以产银为主务,统辖管理监区内全部白银生产。
桂阳监下辖场、坑,其下设“炉”。最高长官为知监(全称知桂阳监事)或监使,主要由京官中有知州资格者出任,除管理监区行政公务外,主要负责全监的银冶生产。北宋前期,桂阳监是全国最大的白银产地,银冶生产达到极盛,年产量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每年朝廷所得湖南贡银,大部分取自桂阳监。北宋中期,桂阳监因过度开采,银矿几近枯竭,加之地处湖南与两广要冲,三面环山,蛮瑶聚集,战争频发,导致桂阳监银冶生产大幅萎缩。
桂阳监所出白银有着极高的纯度,据唐代《元和郡县图志》卷廿九载:“桂阳所出银,至精好,俗谓称‘子银’,别处莫及”。“子”则为无双之意。
1997年,印度尼西亚爪哇西北部海域出水一艘沉船,由于靠近印坦油田而被命名为“印坦沉船”。该沉船发现的大量中国器物中,有九十余枚银铤,其中十八枚刻有“盐税上色银”等铭文,部分背面有“桂阳监”铸铭。据海洋考古学家迈克尔·弗莱克(Michael Flecker)的研究报告记录,将其中两枚银铤样本进行检测后,含银量分别为93.9%与98.1%,均高于现在纯银法定成色标准的92.5%。与此同时,迈克尔根据铸铭“桂阳监”,将沉船的年限定于南汉。—参阅南越王宫博物馆全洪、李颖明著《印坦沉船出水银铤为南汉桂阳监制造》,刊载于《湖南省博物馆馆刊》,2014年第十一辑;尹友波著《宋代桂阳监初探》,刊载于郴州文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