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t 1119
清代山东“同昇银炉 土药 同昇银炉”十两银锭/GBCA AU58
估价(人民币):20,000-50,000
成交价(人民币):132,250
简介
清代山东“同昇银炉 土药 同昇银炉”十两银锭一枚,重量:341.3克;土药税厘是山东官铸税锭中的珍稀品种,通常所见“协成银炉”代铸为多,“同昇银炉”则极其罕见;银锭包浆厚重,戳记铭文可辨,整体保存完好,GBCA AU58
十九世纪初叶,西方列强不断倾销鸦片,给中国社会带来深重危害,嘉庆、道光二朝曾多次颁布禁烟令。然而,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以及《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致使鸦片进口数量剧增。咸丰八年(1858年),清政府默许抽收洋药税厘,鸦片贸易正式合法化,人们将进口鸦片称为“洋药”,国产鸦片则称“土药”。由于种植罂粟的获利数倍于五谷杂粮,洋药课税弛禁,中国各地随即种植鸦片成风,甘肃、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四川、云南等省皆有大量鸦片出产。至光绪初年,内地鸦片产量已远超进口,各省对土药的态度亦或禁或弛,多地还借洋药之名开征土药厘金。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庚子事变,巨额赔款令清政府财政迫竭,不得已加重各项税课。土药税也因此一再加征,最高时岁入逾三千万两,成为政府重要收入来源。虽然土药厘金征收数额巨大,但存世打“土药”铭文的税锭却发现极少,仅山东、四川、陕西三省有寥寥数个品种的实物存世。
山东省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九月正式设立土药厘金局,对国产鸦片每百斤抽厘金三十二两。目前发现的山东土药厘金税锭,只有“土药局”“土药”二个品种,均为十两钱粮小宝形制,多由官方指派的“协祥银炉”代铸,“同昇银炉”仅有零星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