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t 1095
湖北“光绪三十四年 牙厘总局 八月 官钱局”五十两银锭/GBCA MS64+
估价(人民币):500,000-600,000
未成交
简介
清代湖北“光绪三十四年 牙厘总局 八月 官钱局”五十两银锭一枚,重量:1868克;“牙厘总局”全称盐茶牙厘总局,其稽征厘金折银是湖北税锭重要品种,因存世数量甚少,历来被藏家奉若名珍;拍品锭型优美,宝面低沉,双翅高翘,四排戳记舒朗大气,银色洁白润泽,原光满溢,蜂窝晶莹璀璨,银珠挂底,堪称集罕少品种与顶级品相于一身的收藏级佳品,可遇而不可求,GBCA MS64+
咸丰五年(1855),为筹措镇压太平天国军饷,湖北巡抚胡林翼会同湖广总督官文奏请抽收厘金获准,在省城武昌设立盐茶牙厘总局,总管全省厘金事务,并于省内各州县交通要隘设立厘金分局、水陆厘卡,对出入货物征收厘金。咸丰六年(1856)十一月以前,由于省城及鄂东地区一直被太平军占领,直到咸丰七年(1857)初,才在武昌设立了牙厘总局。彼时湖北全境共设局卡四百八十余处,后几经裁撤,至光绪末年尚存六十一处。
湖北厘金的征收范围,大致可分为百货厘、牙帖、盐厘及药厘四种。官方针对征收对象,对以上四类税项抽取落地厘(外省进入湖北的货物销售税)、门市厘(日常交易商品税)、出产厘(本省销往外省的货物税)。咸丰七年(1857)闰五月,牙厘总局统一全省各地厘金税率,约为千分之十二,咸丰十年(1860)后增至千分之十四。
目前所见,湖北厘金税锭共有三个品种,均为五十两形制,铭文分别为“牙厘总局”“湖北厘金”“湖北盐厘局”,存世皆十分稀少。—参阅李晓萍著《晚清厘金制度与厘金银锭》一文,刊载于《中国钱币》,2012年4月第0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