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2 上午10点,下午1点30分
北京国际饭店
Lot 1188
明“长沙县征完 崇祯十年分桂禄银伍拾两 提差张文智”伍拾两银锭一枚
估价(人民币):80,000-90,000
成交价(人民币):88,000
简介
明“长沙县征完 崇祯十年分桂禄银伍拾两 提差张文智”伍拾两银锭一枚,重1796克,极为珍罕之税锭品种,保存完好
长沙县征完崇祯十年伍拾两锭
李晓萍
这是一枚明末崇祯十年湖南长沙县征收并负责转付的衡州桂王府禄米银伍拾两,禄银即俸米折银,明初官员的俸禄基本上以米支付。成祖即位后,宗亲勋戚支米,百官俸禄则米钞兼支,并分有本色和折色两种,其计算复杂,支付也复杂。然而随着钞法变坏,贬值加剧,百官的俸禄开始趋向折银。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初,由于漕运不便,除给军队供米外,其余文武百官都要到南京去领俸米,从中还要受到商人的克扣,弊端重重。周忱根据江南米重的特殊情况,令江南重额官田与极贫下户的两税中,米四石准折金花银一两,解京以充百官俸禄。如此一来,官俸得到了保证,百姓付出的税粮也相应减少。
提差即专门负责此项事务的官员,张文智为该官员姓名。桂王府是万历皇帝的儿子常瀛,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就国于湖南衡州,而桂王常瀛的第三子即是南明末帝—永历帝朱由榔。
该银锭为明锭的典型形制,共二十一个文字,风格朴实,刻画清晰,表述完整。更有意思的是,当时银匠刻字时疏忽漏掉了“五拾两”的“拾”字,再补刻加入。
中国的银本位在明朝中后期确立,其中税收由实物向货币形式转变,并最终以白银表现;该锭既是官俸白银化的很好例证,也是研究明代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