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t 2360
南宋“陈二郎 十分金”十两金锭一枚
估价(人民币):220,000-250,000
未成交
简介
南宋“陈二郎 十分金”十两金锭一枚,重量:369.9克,目前发现南宋大型金铤有束腰型和直型二种,成色有足金和九分金,重量有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二两半、十两不等,锭面有铭文和素面二类,铭文又有刻字和戳记之分,此枚金铤珍贵之处在于锭面打有六戳记,成色、形制标準,是南宋金铤中最为少见的品种之一,极为珍贵
大型金铤在使用时,常会根据用量分割使用,就出现被切割过的痕迹,或一半、或缺角等。这是古代人们使用金银的真实反映。南宋黄金货币由于价值高,所以它并不是直接参与日常的商业流通,据文献显示,它主要用于兑换钞引,赋税,赏赐,上供、军费、国费开支等,是研究当时社会经济金融状况的极好实物资料。
作为贵金属,黄金与生俱来具有保值功能。只要条件允许,人们就千方百计获取黄金。加上黄金有极好的贮藏条件,碰到战乱,遂被隐藏起来,形成社会性的窖藏现象。
黄金是南宋中央政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按时上供的财物之一,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十七条有明确记载:“催发上供所增钱三十餘万缗,黄金千五百餘两,米二十二万斛,绢二十餘万匹,绵亦称是。”黄金用于馈赠赏赐的情况在当时也很普遍,《宋史 汤思退传》记载,秦桧病重时,召见参知政事董得元、汤思退二人入卧室,嘱咐後事,并各赠黄金千两。宋人笔记《玉堂杂记》记载:“例赐牌子金百两”。
国用及军费开支是政府最大的财政支出,国用涉及的范围很广,其中包括官奉,史载黄金有时也充当官奉。至于黄金用于军费,史载更多。如《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卷六十二记载:绍兴三年“授汤东野兵千人以行,赐米六千斛,黄金二百两,白金三千两,为养兵之用。”黄金还用于间接赋税。即将收缴上来的物品和税钱兑换成黄金,再上交国库。
南宋黄金的用途虽然不少,但它不是直接参与商业交易的媒介,人们用金要通过兑换成铜钱(南宋中後期,一两白银约等于2400个铜钱,一两黄金约等24000个铜钱)才能实施交易行为。所以金铤等不同种类的黄金货币和真正意义上的黄金货币间的距离还很遥远。尽管如此,南宋黄金货币的大量发现,至少可以说明,黄金在南宋已成为普遍的、具有货币形态的特殊商品。
此枚金铤的珍贵之处在于锭面打有六戳记,成色、形制标準,是南宋金铤中最为罕见的品种之一,甚为珍贵。(摘自李晓萍著《尘封千年的国家宝藏》第9-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