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上午9点30分,下午1点30分
北京昆仑饭店
Lot 4058
《徐维扬摺开三·二九烈士请恤》
估价(人民币):15,000-25,000
成交价(人民币):42,560
简介
《徐维扬摺开三·二九烈士请恤》
信函为广东陆军第二师步兵第四旅第七团团长徐维扬(原广东陆军第二镇四协九标标统),为在“三·二九”起义中殉难的十八名广东花县籍烈士请求抚恤,信中称此十八名烈士都是徐维扬“招致一同举义”的,他们的家属生活窘迫,急需抚恤,否则“难昭大信而服人心”。附“清摺”一册,里面详细记载了十八人的姓名、年龄、籍贯、牺牲经过、家属情况等等。落款日期为“中华民国元年五月初六”。此信函为“三·二九”广州起义及黄花岗烈士的珍贵史料,十分难得。
徐维扬 (1887--1952),字瑞甫,广东花县人。广东陆军将弁学堂炮科毕业,与黄兴、赵声、倪映典等结识,加入同盟会,任陆军分会主盟人。1911年3月29日黄花岗之役,率花县敢死队百余人,与黄兴所部合力进攻两广总督衙门,10月武昌起义爆发,又组织北江地区义军响应。民国成立后,历任广东雷廉绥靖总办、粤军第七支队司令、中将参军、粤汉铁路护路司令、粤汉铁路局局长、广东第二区抗日游击队司令等职。
原封为1912年5月“广东陆军步兵第九标标统”手递“前任大总统孙”公文封,盖“广东陆军步兵第九标标统”官方大印三方,局部虫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