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6日 上午9点30分, 下午1点30分
北京昆仑饭店
Lot 1357
清代湖北“湖北上游 滇捐总局”五两圆锭一枚
估价(人民币):25,000-45,000
成交价(人民币):172,500
简介
清代湖北“湖北上游 滇捐总局”五两圆锭一枚,重量:177克,存世甚少,品相颇佳
清初开始云南就一直是受协省份。协饷又称协拨,是指每年春、秋两季,各省上报库存银款,经户部核实和全年开支预算后,指定有余的省份拨银给不足的省份,并限令于4月、9月两次完解。如余款悉数解交户部,称为解饷,或称京饷。边远地区较为贫瘠,但往往驻有重兵;江南一带比较富庶,驻军却相对较少,这就形成了地方财政收入与军费支出之间的不平衡,因而需要省际协调。据统计,康熙十一年(1672年),云南受协济达170余万两;光绪年间,受协济的省份有直隶、奉天、陕西、甘肃、四川、广西、云南、贵州。而协济别人的省区则有山西、河南、直隶、山东,主要协济陕西;湖广、浙江则负责协济四川、云贵等省。当然受协与承协之间并非一成不变,四川即由受协省份变成承协省份, 但云南却一直是受协省份,此银锭应为湖北对云南协饷的实物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