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t 227
沈曾植(1850-1922) 致张美翊信札
镜心 水墨饾版花笺
估价(人民币):50,000-60,000
成交价(人民币):89,700
尺寸:25.5×13.5 cm. 约0.31平尺
简介
说明:拍品据内容推断,应书于辛亥革命前。清朝末年,清政府迫于欠款压力,将各省铁路、矿产的修筑、使用权抵押给外国企业,此举极大地威胁国家主权,各省纷纷爆发利权收回运动。浙江之矿路权,先是温州、衢州、严州、处州四府矿藏的采矿权被抵押给意大利公司,后又有浙江沪杭甬铁路一案。此铁路原被清政府抵押与英国公司修筑,但英国公司并未履行合约。
浙江商绅成立浙省铁路有限公司,呈请自办全省铁路,遭英方阻挠。1907年10月30日,外务部提出所谓“拟分办路、借款为两事”,此一名曰借款,实则夺路的方案激起江浙人民,包括工商学界的极大愤怒。信札即写于这一背景之下,沈曾植致信时任浙江省咨议局副议长的张美翊,表达了对抵押利权的反对立场。
“让三”即张美翊(1857-1924),字让三,浙江宁波人,曾为铁路督办盛宣怀幕僚,又任南洋公学总理、浙江咨议局议员等职,出资修筑浙江铁路,是浙省铁路公司的大股东之一。
“一山”即章梫,浙江省三门县人,时主张借用外款。
“沈衡山”即沈钧儒(1875-1963),辛亥革命前曾任浙江咨议局副议长。